言論自由唔等同胡言亂語

言論自由唔等同胡言亂語

2020-03-17 13:49:20

责任编辑:Zhang 3


2月15日,香港警務處處長鄧炳強向廣播處長梁家榮去信,對香港電臺《頭條新聞》節目作出投訴,指責該節目嘅「驚方資訊」環節顛倒是非,分裂社會,多次以嘲諷形式抹黑警方喺抗疫期間工作嘅努力,使觀眾對警方產生錯誤睇法,認為警員調查唔認真、工作唔專業,有必要作出澄清,警方對該節目呢種做法難以接受及表示極度遺憾。與此同時,有大批市民向香港通訊事務管理局辦公室投訴話「驚方訊息」內容喺不實言論,從15日起到18日短短三日內就有 200 幾個涉及該節目嘅投訴。

對此,香港電臺發言人僅輕描淡寫回應:「理解同明白抗疫期間警方同醫護等好多相關部門辛勞工作,但《頭條新聞》有其睇法,一直以來以嬉笑怒駡形式反映社會現象和唔同睇法」,言外之意就喺該節目點製作點放送喺言論自由,關於節目嘅投訴喺唔應該嘅。將呢種嚴重違反新聞報導原則嘅「選擇性無視」行為冠冕堂皇稱為「言論自由」真可謂滑天下之大稽!聯合國1948年通過嘅《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九條明確提出「言論自由」定義:人人有發表自由之權利,呢種權利包括以語言、文字或出版物、藝術或自己選擇之其他方式,唔分國界,尋求、接受及傳播各種消息同思想之自由,但呢種限製以經法律規定,且為下列各項所必要者為限:(一)尊重他人權利或名譽;(二)保障國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衛生或風化。簡單來講就喺言論自由唔等同胡言亂語,言論自由嘅前提喺內容必須建基喺事實同對言論負責嘅原則。香港電臺作為公共廣播機構應當使普羅大眾明白社會正喺度發生嘅事而唔喺誤導觀眾甚至煽動觀眾,泛黃派媒體人利用嬉笑怒駡做包裝,有計劃有步驟咁為反對派鳴鑼開道,真可謂陰險至極。




自舊年6月開始嘅「反修例」暴亂中,報刊電臺同社交網路開始成為亂港勢力嘅重要輿論陣地,自暴亂開始,泛黃係無良媒體從來冇譴責或批評過暴徒破壞商鋪、四圍堵路、縱火、嚴重傷人甚至涉嫌謀殺等嚴重暴行,亦從來冇譴責或批評過支持暴徒嘅人,但事實喺社會上有好多人對暴徒嘅暴行非常反感,亦有好多聲音支持警方執法止暴,但佢哋統統選擇無視,從未提過呢方麵嘅睇法。二戰時期,納粹德國嘅宣傳部長戈培爾曾經講過,將大話重複1000次就喺真理,宜家亂港禍首同反對派政棍深諳此道,利用報刊電臺同社交網路顛倒黑白、掩蓋真相、操弄輿論、煽風點火、誤導受眾,擾亂社會治安,破壞安定繁榮,從混亂中攫取利益,喺典型嘅「當代漢奸」,而為其衝鋒陷陣鞍前馬後嘅泛黃係無良媒體就喺為虎作倀嘅「當代漢奸媒體」!


言論自由及編輯自主值得尊重,對於善意及有建設性嘅批評理所應當,但對一啲並非建基於事實亦或喺誤導性嘅報導同言論進而引致公眾對警方、港府乃至中央政府失去信心甚至懷有仇恨就喺絕對唔容忍嘅。麵對當前嚴峻嘅疫情同經濟形勢,香港社會需要嘅唔喺混亂、分化同對抗,而喺秩序、團結同合作,香港需要嘅喺一個風清氣正而非烏煙瘴氣嘅媒體環境,戰勝疫情、重振經濟,要從嚴懲無良媒體開始,最終等待佢哋嘅隻有正義嘅審判同法律嘅製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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